志愿者招募令
一、招聘对象:
凡热心寻人寻亲的公益活动,并且具有爱心、毅力、责任和能力者,都可以成为本寻人机构的网络寻人志愿者(兼职)。对于有一定活动能力,并有广泛的社会关系者(公安,民政)本站将优先聘用。
二、工作内容:
协助做好本站在当地的寻人工作,为本站的寻人服务。
一、利用业余时间收集在街上粘贴的寻人启事;
二、拍下(用手机或者相机)街头固定流露(浪)者的照片;
三、受委托粘贴寻人启事;
四、在您当地媒体(报刊、杂志、电视)上收集相关的寻人启事;
五、与失踪人的家属沟通让其在我网站刊登寻人启事广告;
六、其他的与寻人有关的工作。
三、工作报酬:
以上工作都有工作报酬,报酬与其工作业绩挂钩。
具体详情如果是与本机构签订合同,则会以书面通知。
四、招聘人数:
1 、一般地级市(含县级市)名额2~3个。
2、省会城市5~8个左右。
3、直辖市10~15个。
五、志愿者的三个必备条件:
A,爱心、责任、毅力、能力,懂电脑的基本操作,会发信息和传相片(图片)。
B,硬件:能拍照的手机或数码相机。
C,提供自拍的2张流浪者的照片和3条寻人启事信息(传送原件,必须带相片)。
六、其它说明:
1、凡本机构招聘的寻人志愿者,均以本站公布名单为准。
2、对受聘的寻人志愿者,我们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身份证明。
3、凡有以下情况者,本站将随时解除其寻人志愿者身份:
A、以本机构名义从事与寻人无关的业务的,或从事违法活动,损坏机构名誉,或给本机构带来负面影响的。
B、同时兼任几个寻人网的志愿者(信息员,联络员)。
C、受聘后未履行合同的。
4、想成为寻人志愿者,需与本站签订书面协议。